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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称陈水扁家另一笔7.4亿贿款已追回1.7亿

2008年12月13日 09: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及其家人弊案,12日起诉陈水扁等人。台特侦组指出,陈水扁家另外一笔7.4亿元(新台币,下同)资金,检察官目前已查扣1亿7220万6721元,但仍有5.7亿元汇往海外,正积极追查中。

  报道称,台检方指出,龙潭购地弊案部分,扁家收贿款项总共1198 万美元。其中,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收到3000万元新台币,已向检方报缴;吴淑珍友人蔡铭哲分到238万美元,也全部缴回。

  龙潭购地弊案中,丹麦某银行一笔来源不明的1亿元资金,曾汇到蔡铭哲的海外账户,这笔钱随后被蔡铭哲退回给台泥董事长辜成允。台检方表示,辜成允已同意近期内将这笔钱交由台“高检署”查扣。

  另外,原陈水扁办公室“资政”吴澧培手上有关扁家的191万余美元,经检方与吴澧培协商后,日前已汇回台湾的账户,特侦组发文加以圈存查扣。(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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