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今天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14名被告。起诉书指出,扁家自1999年起即开始将钱汇往海外,前期以扁妻舅吴景茂账户为主,2007年起才以陈致中夫妇为主。
特侦组首波侦结认定,扁家不法所得来源包括贪污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收贿、南港展览馆收贿,总计为新台币4亿9415万元及873万5000美元。
起诉书指出,扁家汇往海外资金,在2006年底,即英属泽西岛金融情报中心通报扁家情资前,主要都是以吴景茂的账户为主。泽西岛通报情资经当时台“调查局长”叶盛茂交给陈水扁后,陈水扁夫妇担心部分汇往海外藏匿的不法所得曝光,才开始交由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接手处理洗钱。
吴淑珍自陈水扁上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即利用其胞兄吴景茂夫妇前往当时的陈水扁“官邸”之际,分批交付两人新台币数百万到上千万元,再到台南存入人头户中,之后再层层转汇出岛外,是陈水扁家海外洗钱的起源。
2003年12月起,吴景茂陆续将不法资金转汇到自身新加坡账户中,直到泽西岛通报情资前,吴景茂经手为扁家处理竹科龙潭弊案收贿款、南港展览馆收贿款。虽然相关不法所得一开始,企业是将钱交给扁家友人蔡铭哲等人,但最后几乎都由吴景茂汇整至自身海外账户,其中又以存放新加坡为最多。
直到2006年12月5日,泽西岛金融情报中心经由国际反洗钱组织,通报台当局“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吴景茂在泽西岛成立信托账户等情资后,陈水扁、吴淑珍担心藏匿在新加坡的资金遭发现,才由陈致中、黄睿靓等在海外成立纸上公司开户,开始将吴景茂账户内资金转汇至陈致中夫妇账户内,吴景茂则开始销户。
期间,陈致中与黄睿靓多次将扁家不法所得自新加坡转移至瑞士,巨额资金流通终于让瑞士司法单位启疑,今年1月7日,瑞士联邦检察官冻结陈致中与黄睿靓相关账户内资金,并通过司法帮助请台当局代查扁家数据,台司法单位也自今年8月起着手调查。
此外,2006年间因先后爆发陈水扁女婿所涉台开内线交易案及岛内轰轰烈烈的反贪倒扁行动,陈水扁夫妇担心以吴景茂妻子陈俊英为名藏匿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箱中的新台币7.4亿被查到,于是陈水扁通过当时其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找国泰金控高层蔡镇宇代为搬移现金,却遭蔡镇宇拒绝,于是吴淑珍才请当时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出面搬离他藏,此部分疑似不法所得来源,特侦组还在调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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