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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拟提案为特别费除罪 不含“公务机要费”

2008年07月11日 11: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今天表示,将先以他个人名义提案为身陷“首长特别费案”的“官员”除罪,希望藉由“修法”解决历史问题,不过“修法”部分将不包括“公务机要费”。

  报道称,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国民党为解决“首长特别费”争议,草拟“台当局首长、副首长特别费支给及处理条例草案”,内容明定2006年12月31日前,所有涉及“特别费案”的“公务人员”全部除罪。

  对此,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今天上午表示,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经过审慎思考后,针对“特别费”部分提出“修法”,但因尚未经党团大会通过,所以会先以他个人名义提案,交由党团协商,希望能够解决这项历史问题,让“公务人员”能安心做事情。

  不过,林益世也强调,“修法”部分将不包括“公务机要费”。(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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