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涉嫌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诽谤马英九用假发票核销“特别费”,谢长廷被马英九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决谢长廷无罪。
报道称,去年9月24日,谢长廷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马英九使用假发票核销“特别费”,并以“特别费”支付子女在美读书、缴税、保险费等费用。因不满谢长廷的说法,马英九随即委任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诽谤自诉。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决出炉,法官认为,2007年9月24日,谢长廷在媒体前确实有讲到马英九,但谈话内容的确引述检察官的起诉书,法院合议庭也调阅了起诉书与谈话内容核对,确实是“有所本”。马英九所举证的部份都只是传闻证据,没有证据能力,因此判谢长廷无罪。
马英九委任律师赖素如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台北地方法院误会了,因为谢长廷的言论都是“无所本”,更何况也有提供光盘内容作为证据。赖素如强调将会和马英九研究,再决定是否要提出上诉。(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