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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陈水扁当局10首长特别费案本周侦结 部分将起诉

2008年06月30日 16: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30日消息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绿营10首长”特别费案,侦查已告完成,上午送交“检察总长”陈聪明核阅,全案将于本周侦结,部分首长会被依贪污诈欺取财罪嫌起诉,部分以犯罪事证不足签结。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特侦组预计公告的书面资料有两份,一份是被认定涉嫌贪污的数名首长的起诉书,另一份是部分首长被侦办后未发现有“违法”的结案签呈;起诉书附表即首长特别费消费项目、金额等明细,约占整份起诉书70到80页。

  特侦组指出,由于特侦组属于第三审检察署,过去侦结前高雄市长谢长廷、台当局前“行政院长”苏贞昌特别费案作成不起诉处分后,职权再议应向第几审提出,争议颇多,在检察体系内始终未获得共识,因此,这次对于过关者特侦组决定以签结代替不起诉处分书,签结就无再议问题了。

  “首长特别费案”除了比照“机要费案”标准挑出“个人化消费”、“个性商品”倾向明显的消费要求当事人答辩外,特侦组还发现,有部分首长公务行程明明在台当局“部会”,却“分身”到外县市用餐,这部分均认定“违法”明确,涉嫌诈领财物罪。

  由于10名绿营首长任期有长有短,因此他们被查办的时间区间也有长有短。台当局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因任期在10人中最长,查帐、勾稽最为耗时,至于台当局前“交通部长”蔡堆、前“财政部长”何志钦则因首长任期比较短,两人被调查的范围最小。

  据《联合晚报》了解,这10名被侦办的绿营首长,包括台当局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财政部长”何志钦、前“经济部长”陈瑞隆、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交通部长”蔡堆、前“考选部长”林嘉诚、前“铨叙部长”朱武献、前“陆委会主委”蔡英文。(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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