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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颜清标被判3年半 检方要求其23日入狱

2008年07月10日 21: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来源:台湾TVBS

  中国台湾网7月10日消息 台“立委”颜清标因“非法”持有枪械被判刑3年半定谳,台中地检署今天发出传票,要求颜清标在7月23日上午10时入监服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尽管先前颜清标表明,要提起非常上诉,但是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刑期已定,就算要上诉,还是得入监服刑。台湾“最高法院”考虑到颜清标的“立委”身份,裁定等到7月18日,台湾“立法院”会期结束后,再向监狱报到。

  颜清标“非法”持枪案,发生在10年前,当时担任台中县议员的他,还涉嫌浮报公费喝花酒被收押。颜清标强调,绝对尊重司法判决,也愿意放弃“立委”薪资,今天台中地检署表示,入狱传票已经发出,日期就是7月23日上午10时。(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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