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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持有枪械 台“立委”颜清标被判刑3年半定谳

2008年06月26日 17: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立委”颜清标因在担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被控持有枪械、以及运用公费招待他人喝花酒被台法院判刑11年,颜清标随即提起上诉。台“最高法院”今天驳回其因持有枪械被判刑部分的上诉,判决颜清标因持有枪械被判3年6个月定谳。

  报道称,台湾“立委”颜清标在担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被控持有枪械及运用公费招待他人喝花酒,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2月更二审判决颜清标连续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诈取财物,判刑8年、褫夺公权6年;无故持有冲锋枪与手枪的罪行,则判刑3年6个月,两罪并罚判处其11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对于台法院的判决,颜清标不服,随即提起上诉。台“最高法院”今天驳回其持有枪械案的上诉,颜清标因持有枪械被判刑3年6个月定谳,贪污的部分则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审。(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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