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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集团掏空案十名被告交保 台检方提抗告获准

2008年02月06日 13:4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有史以来犯罪金额最大的经济案件“力霸弊案”十名在押被告日前获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办理交保手续。因检方认为他们有逃亡之虞,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作出最新裁定,认为不宜交保,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

  台湾“高等法院”指出,十名在押被告所犯的都是7年以上重罪,还有许多事项没有查清楚,不宜交保,因此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

  台北地方法院2月4日裁定,力霸集团弊案的十名在押被告分别以300万元至1.5亿元新台币之间的金额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台北地检署收到裁定书后,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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