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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第三度裁定延押 力霸案10被告多关2个月

2007年12月04日 15: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力霸弊案10名在押被告的羁押期限即将届满,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10人所涉犯均为重罪,仍有羁押必要,今天裁定10名被告自12月9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这是今年3月间10名被告被羁押后,第4度遭裁定延长羁押。

  力霸案遭羁押的10名被告,包括友联产险总经理王事展,力霸副董事长王令台,亚太固网总经理王令一,嘉食化董事长王令侨,力霸公司会计处副总经理王金章,力霸公司董事李政家,力华票券总经理陈义里、业务经理吴国祯,“中华银行”分行经理陈文栋,与亚太固网财务处副总经理陈明海。

  裁定书指出,10名被告所犯为最重可处有期徒刑15年的重罪,因此不受延长羁押最多3次的限制。另外,本案尚有繁杂的审判程序及事证调查未完成,若不继续羁押被告,诉讼程序难以顺利进行,因此仍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其中,王事展和李政家两人以罹患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声请具保停止羁押,但合议庭认为,两人所罹均属慢性病,不属于非保外治疗难以治愈的疾病,无保外就医必要,因此驳回声请。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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