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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力霸集团掏空案 十被告6.285亿天价交保(图)

2008年02月04日 13: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羁押逾一年,力霸案十被告交保。(东森新闻图) 

 

  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力霸集团掏空案,今日裁定十名在押被告交保,总额6.285亿元(新台币,下同)的天价保释金创下台湾“司法”史纪录。法院并裁定,若9日前不能缴足保释金并办妥交保手续,则延长羁押两个月。

  据台湾媒体报道,法院裁定的保释金包括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的家属:儿子王令台、王令一、王令侨、胞弟王事展4人,均为1.5亿元,其个人保释金已追平台湾“司法”史纪录。

  力霸公司董事李振家、力霸公司会计处副总经理王金章的保释金各600万元,“中华银行”太原分行经理陈文栋、力华票券总经理陈义里各500万元、力华票券业务经理吴国桢300万元、亚太固网财务处副总经理陈明海350万元。

  法院裁定交保同时,并将十名被告限制出境、限制住居、限制出海,被告每天晚上还要“晚点名”,到辖区派出所报到,每周三早上还要到法院报到。

  报道另指出,台湾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仍在羁押中。(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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