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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 专家称彻底废除不现实

2013年01月08日 08:49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 专家称彻底废除不现实

中央政法委称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等确保平安法治中国截图

  中央政法委称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等确保平安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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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央视网

  中央政法委称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等确保平安法治中国收起

  2006年11月22日,西安,20名劳教人员从劳教所民警手中接过赠送的过冬棉被棉衣。资料图片

  新京报讯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昨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政法工作重点推进“四项改革”,其中包括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议上指出,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相比,政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推动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孟建柱强调,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努力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孟建柱指出,要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下大气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劳教制度

  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

  【会议要求】

  2013年工作思路,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四项改革”为重点。

  把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劳教制度废除不现实,改革才是必然趋势。四点建议:

  一是改革的方向应是更加司法化,应明确劳教的对象并且设定相应法律依据,如起草《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

  二是劳教对象泛化趋势,甚至是“箩筐式”的强制措施。接下来的改革应限制劳教的对象。劳教应集中为三类人:吸毒人员、有恶习性质违法行为的人员、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精神病患者。

  三是改革的大方向应是在主体和程序上改革,由法院介入,使劳教制度有司法程序保障,更加正当合理。

  四是对于劳教的期限和场所,过于“一刀切”,无法与刑罚产生衔接,现行的场所过于集中,无法真正起到对劳教对象教育感化的效果,应对劳教人员分情况确定,促进场所多样化。 新京报记者 陈博

  户籍改革

  让大多数流动人口城乡安居

  【会议要求】

  稳妥有序推进户籍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别情况、积极作为,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让大多数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农村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解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户籍改革的表述比较多,说明中央对户籍改革的重视程度。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户籍改革,是对十八大报告这方面的一个延伸。

  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它把人分为城里人、乡下人,本地人、外地人。因为户籍制度,同在一个城市生活,他们享受的社会福利有很大差距。随着当前中国城乡人口流动加剧,户籍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人口流动性需要,必须要改革。

  实际上,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户籍基础上社会福利的改革。户籍基础上的社会福利是指同样在一个城市缴税,在买房、买车、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同样缴税,而社会福利不同,就会造成社会公平性缺失,户籍制度的短板也在此。

  在户籍改革中,一定要注重公平。在同一城市,要让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人享受到同等权利。在制定各种细化政策时,都要基于这一原则。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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