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民网微博制作了微访谈,“从‘彭洪事件’反思劳教制度”。彭洪本人及律师高广清、雷登峰以及彭洪一案的采访者何三畏在微博上对网友的提问进行了回答。
彭洪,重庆渝北礼嘉镇人。三年前在天涯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加点评“这把伞好怪哟”,结果出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电脑右下角当即弹出对话,叫他去市公安局网监总队自首。彭洪被处劳教两年。
在访谈中,彭洪回忆了劳教的经历,表示劳教经历对本人及家庭打击都很大,一个家庭几乎瓦解。
律师雷登峰认为,劳教制度与《宪法》及《立法法》相违背, 宪法37条明文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劳教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远超逮捕,更应通过法院判决才合理。他认为,“从长远看,劳教制度必被废除。”
律师高广清介绍,劳动教养制度的弊病实际上早已成为共识,不能废除的原因在于国家相关部门法治化的决心。遍布市级以上的劳动教养机构和司法干警的撤并和安置也是实际问题。雷登峰律师则认为,废除劳教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因为公安机关有顾虑。“公安机关担心,废除劳教,一些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得不到制裁,造成社会治安恶化。”雷律师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废除劳教,可引进保安处分、加强社区矫正等制度。而且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还在于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更公平的社会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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