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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巩固清理规范驻京办事机构工作阶段性成果,国管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已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在北京新设办事机构或者以驻京办事机构的名义继续开展活动等问题,坚决杜绝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等现象。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各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半年多的时间,除保留50家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和296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外,共撤销驻京办事机构625家。11月9日,国管局向社会公布了被撤销的625家驻京办事机构名单。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