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昨天再度就111元人均居住支出数据释疑,他指出,“居住支出”有住户调查层面和国民经济核算层面的两种指标、两个口径,大家议论的“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是一个狭义口径,其中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有关部门要注意到口径差异,最好使用广义口径来衡量居民居住支出,即加上自有虚拟房租的数据。鲜祖德透露,根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核算资料计算,2009年城镇居民含自有住房虚拟房租的月户均居住支出为636元。
鲜祖德称,“月人均居住支出111元”是一个统计上的平均数,是租房户和自有房户的平均。在2010年城镇住户调查样本中,有80%以上是自有住房户,房租为0,而近20%的租房户房租则比较高,这些租房户既包括商品房租赁者,也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其他类别。
鲜祖德透露,2010年住户调查的全国城镇居民租赁公房户月居住支出为342元,租赁私房户月居住支出为780元。而在私房月租金的对比中,一线城市明显处于高位,例如在北京、上海,2010年私房平均月租金在1500元左右,最高达到5167元;在西部五省(区、市),私房平均月租金仅为250元至400元。(记者马文婷)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