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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违规“卖海岛”获利过亿 中标单位涉嫌内定

2011年06月03日 22:08:34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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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底,福建省的长乐市国土局挂牌出让了松下镇首祉村附近的一个海岛--东洛岛50年的使用权,卖得1亿多元。作为主管部门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发文反对;可长乐市政府认为卖海岛是使用国土,履行了土地手续就可以卖。究竟孰是孰非呢?记者前往福建进行了调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函质疑出售东洛岛违法 长乐市没有回音

  在福建省漫长的海岸线上,分布着1500多个海岛,其中1400多个也就是绝大多数属于无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的管理权属于国家,2003年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和总参谋部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和今年实施的《海岛保护法》都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和买卖无居民海岛。为了了解东洛岛的属性,记者先来到福建省海岛海域主管部门--海洋与渔业厅。他们说,卖海岛的事,没有任何人事前告知厅里。

  关于东洛岛的定性,海洋渔业厅副厅长黄世峰出示了两份文件。一是1991年编制的《福建省海岛志》,二是《福建省海域地名志》,这两份文件都把东洛岛定为无居民海岛。因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海洋渔业厅于2月25日正式发函给长乐市政府,指出卖海岛的三条违法违规之处。一是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职责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二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审批权属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三是海岛作为一种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其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规定要求。

  但是,这桩买卖已经完成,钱已进账。海洋与渔业厅发出的公函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身为县级的长乐市政府为何这么有底气呢?记者到长乐市了解情况,福建省长乐市常务副市长邓达木解释,东洛岛上有渔民活动,就是有人海岛,所以按照国土的程序办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