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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难产25年后诞生在即 官员亦忧亦盼

2011年06月03日 22:08:54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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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治国

  半个世纪来,新中国在探索“依法治国”上,走过弯路,付出过惨痛代价,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今天,如果我们仔细聆听任何有关中国政治、经济或社会问题的对话与讨论,都不难发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等词语正愈来愈成为公共生活的关键词。但是,就像雷声不能解渴一样,依法治国的口号即便响彻云霄,也无法滋润制度生长。

  按照全国人大立法计划,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法治不仅仅是“政府守法”的理念,不仅仅是“依法治X”的口号;法治必须具体化、生活化、程序化。诚如温家宝所言:“只有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程序化,才能让执法人员有所遵循,才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在很大意义上,正是对法治“具体化”和“制度化”的诉求,使我们发现,那在传统中国法律和政治文化中一直被冷落、被漠视的法律程序,正是构筑法治国大厦的基石。

  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人、官员、学者到普通民众,共识已经达成。也许,一部旨在约束权力的《行政程序法》,在难产25年后诞生在即。

  “驯服权力”的实验

  当权力选择自缚手脚,向权利让步时,“法治政府”初现端倪

  一审败诉后,达丽娟以及其他3位代课老师最终决定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尽管作为代课教师,她们深知状告自己的“婆家”—— 湖南武冈市教育局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

  2010年5月8日,电话那端,达丽娟的语气中略显一丝悲壮。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她相信广受肯定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2008年10月1日实施)一定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