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14日消息 台湾“立法院”今天通过的“废弃物清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规定,在指定清除地区随地吐槟榔汁、槟榔渣者,应接受4小时戒槟班讲习。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依照通过后的“废弃物清理法”,在台湾各县市公告的指定清除地区,违反规定随地吐槟榔汁、槟榔渣者,应接受4小时戒槟班讲习。戒槟班讲习及其他应遵行事项办法,由当局主管机关订定。
“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说明指出,目前民众在指定清除地区内随地吐槟榔汁或槟榔渣,只能依规定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但再犯率高,且无法达到教化目的。
指定清除地区由台湾“直辖市”政府环保局、县(市)环保局及乡(镇、市)公所基于环境卫生需要所公告,例如依“废弃物清理法台北市施行细则”规定,指定清除地区为台北市所辖行政区域。(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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