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透过蔡姓妇人介绍,娶了越南籍金姓女子为妻。蔡女以索要“介绍费”为由,扣押金女的证件,要求她在自己开设的槟榔摊工作3年。期间金女每天工作超过14小时,月薪却不到4000元(新台币 下同),期满又被要求“再加5年”,愤而向台湾劳工部门检举。昨日台湾地方法院判蔡女须补付47万元薪资。
据台媒了解,26岁的金女2006年透过蔡妇介绍嫁来台湾,未料来台后却被蔡妇扣住护照、居留证,要求到槟榔摊当3年西施以折抵“介绍费”。据悉,2006年1月至2009年2月间,金女在台北市至善路的某间槟榔摊工作,月薪不到4000元,每天工作14至16小时,经常通宵上夜班。
由于金女未取得身份证前按规定不能打工,因此蔡女“自订薪资”,第一年给金女2500元月薪,每年加1000元。蔡女甚至规定金女不准请假,只有坐月子时休息1个月,但3年期限也因此再多延1个月。
李姓男子表示,2005年租屋认识蔡妇,并帮他迎娶金女来台,但因为没付介绍费因此蔡妇要求妻子到槟榔摊工作。好不容易满3年,蔡妇却认为金女工作不认真,害槟榔摊“赔钱”,要求再加5年,金女不满扬言要报警,却被蔡妇殴打。
警方侦讯时,李男表示蔡妇诱他签下25万元本票,否则妻子护照拿不回,但蔡女反驳,指出25万元是李男去越南前向她借的。士林地方法院经过调查,认为蔡妇应补足47万元的薪资差额,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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