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陈哲男司法黄牛案,因为更一审改依普通诈欺罪名轻判,引起各界争议,有传由于审判长曾德水作风强硬,又比较资深,因此,才让资浅的法官屈服,最后以2票比1票妥协,作成判决。
陈水扁任内台当局“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的司法黄牛案,由12年改判7个月引发舆论哗然及批评,合议庭法官纷纷请调请辞,也为这起案件判决,增添更多想象空间。台湾高等法院表示,判决的评议过程和内容,只有合议庭成员最清楚。不过,传出由于审判长曾德水作风强硬,又比较资深,因此,才让资浅的法官屈服,最后以2票比1票妥协,作成判决。这其中是否内有隐情,评议结果有无法官受到压力妥协,或者是出于自由意志,不得而知。
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陈晴教指出,判决的评议过程和内容,只要合议庭成员最清楚。“高等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判决,必须经过合议庭三位法官的评议,有关评议的过程,以及评议的内容,只有合议庭的成员才清楚。”
根据了解,高院合议庭虽然是多数决,不过在法界“学长学弟制”的压力之下,资浅法官难免会屈服。传出审判长曾德水作风强硬,虽然合议庭内有法官认定要从重量刑,不过,最后却以2票对1票,才作成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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