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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共卫东海与南海边疆的几点思考

2014年07月09日 10:19 来源:华夏经纬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抓住机遇加强两岸东海与南海战略合作

  “肯取势者可为人先,能谋势者必有所成”。当前,面对东海与南海局势的新变化、新形势,海峡两岸需要抓住历史机遇,突破政治僵局,站在整个中国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捐弃前嫌,加强合作,共同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一)建立两岸在东海与南海的共同话语体系。在领土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一个民族不能说两套话,一个中国不能有两种声音。两岸应尽快建立共同的、全方位的话语体系,对内强化“祖权”、“祖产”意识,对外强化共同拥有主权的决心。这个话语体系,应主要包括共同的历史证据,共同的法理依据,共同的政策立场,共同的舆论宣传,共同的斗争策略等。

  一是,两岸对方在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上可以各有宣示,但在政治原则方面应有所默契,前提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动摇,底线就是不做有悖于维护共同主权和权益的事。

  二是,两岸在政治主张方面应有所协调,对外表态即使有所区别,也不能完全相左,特别是事关中华民族主权的表态,双方应有所兼顾,不能公开拆台。

  三是,两岸在舆论宣传方面应相互呼应,统一宣传口径、策略和步骤,联合海外华侨华人在东海与南海问题上共同发声,加强彼此措施的正反馈效应。如,对于“钓鱼岛”和“钓鱼台列屿”的称谓,两岸可继续延续历史习惯称谓;但对于“南中国海”,对外不宜称“南海”,以免掉入别国的话语陷阱。

  四是,两岸在海域立法上注重配合,两岸可着手对在岛礁主权维护、海域管辖、“历史性水域”等立法合作,不断夯实两岸对外宣示主权的立法基础。

  五是,两岸在学术研究上加强合作,定期举办研讨会,设立专门课题项目,研究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话语体系构建问题。当务之急,研究维护东海与南海主权权益的共同依据,确保两岸以一致的立场和口径向全世界宣传和争取权利。最近人民日报一篇文章提出“琉球再议”,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和网民热议,两岸可从学术研究入手,共同论证“琉球”历史,进一步厘清事实真相。

  (二)构建两岸常态化的沟通平台和合作机制。沟通平台和制度机制是两岸交流合作的基本支撑与重要保障。一方面,从强化沟通对话、共同维护海洋权益入手,逐步建立有官方背景的合作机制与沟通平台,作为两岸双方定期对话管道和合作框架。继续扩大两岸民间组织、学术团体与智库机构在东海与南海问题上的沟通交流,加大两岸研究讨论东海与南海问题的力度,形成海峡两岸民意共同维护东海与南海主权权益的广泛社会舆论与氛围;推动海协会与海基会共同成立东海与南海问题工作小组,在ECFA机制内建立东海与南海问题专门功能小组,探索两岸合作的政策探讨、工作协调、纠纷处理、涉外事务等具体事宜。另一方面,由低到高、逐步推进,强化两岸东海与南海合作政策机制研究。研拟两岸东海与南海合作的海洋维权方案,就两岸合作的管理关系、合作领域和层级、合作程序和方法、合作内容和方式等问题,展开实质性对话;出台“东海与南海政策纲领”,建立统一的顶层决策与协调机制,并建构“东海与南海管理体系”,为两岸在合作预留准备;适当时机签署“海峡两岸东海与南海合作协议”,具体内容与细节由两岸共同协商决定;研拟“两岸合作开发东海与南海资源发展战略”,作为未来中华民族复兴的百年大计。

  (三)逐步加大两岸在经济性、事务性、功能性领域合作力度。两岸应从维护中华民族领土主权的战略目标出发,积极经略东海和南海,逐步推进两岸在政治敏感度低、可操作性强、有国际法依据的议题上合作,扩大默契,累积共识,增进互信,这样既能获取实质性利益,又可彰显中华民族主权。

  第一步,合作开展海域调查及海洋探测。主要是两岸在东海、南海地区合作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域调查、海洋资源勘探等,这对两岸和国际社会均有贡献,台湾内部反对可能性较小。

  第二步,航船安全与海难救援。可先由两岸在东海与南海建立24小时海难通联和气象预警机制,逐步向海事通报及协同执行方向发展,争取建立两岸联合救难船队。

  第三步,渔业捕捞与石油资源开发。开发渔业和石油资源能产生巨大经济利益,两岸在此议题上合作与支持,可为两岸人民争取实质性利益。尤其是石油资源,台湾几乎全部靠进口,两岸合作开发南海石油资源在岛内不致产生太多反对。

  第四步,旅游开发与生态维护。旅游开发与生态维护是新兴产业,前景远大,且开发的旅游景点又可兼顾作为两岸民众特别是青年学生的爱国教育场所,一举两得又不涉及敏感议题。两岸可将东海与南海列为共同生态观光旅游的重要据点,开辟以钓鱼岛、太平岛或永兴岛海域为中心的商旅人文交流圈,并就此议题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第五步,海上执法与打击海盗。两岸已于2009年4月签署《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双方合作在东海与南海打击海盗是顺理成章之举。

  第六步,联合护渔护航。菲律宾之所以敢野蛮枪杀台湾渔民,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两岸没有形成联合护渔护航的力道。两岸负责海警、渔政的有关部门,应通过明确责任、包片负责、共同巡航等方式,在重要时节和敏感区域进行联合编队巡航,制止各类侵权行径,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彰显两岸共同维护领土主权决心。

  (四)把两岸在东海与南海军事合作作为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突破口。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已成为两岸共同关注与讨论的重要问题,但一直受制于两岸政治现实没有实质性进展。由于钓鱼岛和南海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两岸共同挑战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两岸在东海与南海军事协防与合作问题上,加强讨论协商,实现最终合作,符合对方共同利益,有助于双方通过具体问题合作积累经验,突破两岸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瓶颈。鉴于当前两岸分离的政治现实,两岸在东海与南海问题上的军事合作上要十分谨慎,可考虑按照“先易后难、先民后军、先理论后实践”的原则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建立非正式的军事沟通渠道,先由两岸退役将领先行学术研讨,逐步发展到两岸军方委派相关机构进行协商,定期或不定期商谈两岸在相关海域的合作机制、合作事项、合作方式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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