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会长接受本刊记者专访,谈台湾人的抗日史实。
中国台湾网9月1日讯 2015年第9期《两岸关系》杂志刊登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汪毅夫的专访。全文如下:
汪毅夫谈台湾人的抗日史实
“台湾人有没有抗日,让事实来回答。”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汪毅夫日前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这样说。汪会长随手向记者展示了许多文献资料,详细说起台湾人的抗日史实。
汪会长拿出《马关条约》仿真件说:1894年六月二十三日,日军向中国舰、船开炮,中日甲午战争爆发。9个月后,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清廷被迫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中日讲和条约》即《马关条约》。
“从此,马关成了包括台湾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千古伤心地’”汪会长说,1911年,梁启超先生游历台湾,曾手书其《过马关》诗赠予连横先生,其诗并跋语曰:“明知此是伤心地,亦到维舟首重回。十七年中多少事,春帆楼下晚涛哀。辛亥春游台,过马关之作,写似剑花,当同兹怀抱”。“写似”即“书赠”,“剑花”是连横的号。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以“同兹怀抱”条幅(书法家杨志恒书写)赠给连横的长孙连战。条幅现藏于杭州市连横纪念馆。
汪会长介绍了他曾祖父汪春源等台湾举人上书的情形:《马关条约》签订后还有批准和换约的程序。四月初四日,台湾举人汪春源、罗秀惠和黄宗鼎“取具同乡京官”台湾进士叶题雁、李清琦“印结”,向都察院上书,其文有“闻诸道路,有割弃全台予倭之说,不胜悲愤”,“闻朝廷割弃台地以与倭人,数千百万生灵皆北向恸哭。闾巷妇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怀一不共戴天之仇,谁肯甘心降敌”,“与其生为降虏,不如死为义民”等语。
连横《台湾通史》记:《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举人会试在北京,闻耗,上书都察院,力争不可”。“公车”是“举人”的代称,汪春源等台湾举人的上书,史称台湾的“公车上书”。
《台湾战纪》在1925年在北京大学出版部印行500册,这是北大版的《台湾战纪》书影。
1933年6月北平和记印书局版的许南英《窥园留草》诗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