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开销的“惊人”
对于竞选经费,台湾法规上的规定还算“斯文”,可现实中的花费实在“惊人”。
4.2亿够选“总统”吗?台湾时事评论员、台北大学教授郑又平在接受海峡导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规定太不切实际,在台湾选一次‘总统’,每组候选人需要花费数十亿。”
根据候选人公开申报的数据,台湾的“总统”选举,2004年陈水扁创下花钱最高纪录,达20亿元;4年后,被陈水扁贪腐案拖累的谢长廷很苦,只募到4亿元,却花了4.2亿元;同一年,“马萧组合”政治献金收入6.7亿元,最后结余3746万元。2012年,蔡英文花掉了10亿元,胜选的马英九花了6亿多元。
对于这样的公开数据,郑又平说,“这些公开出来的都是假账”。他说,囿于“政治献金法”最高捐献额度的规定,很多企业或个人对候选人的捐献都是以实物出现,而不计入候选人竞选总部的账面。“比如,有人愿意免费借房产给候选人当竞选总部;办活动的时候有人愿意捐献所有便当
的费用;动辄几百万或上千万的广告费,可能有企业愿意买单……这些花费都不需要做到候选人竞选经费账目上的,也不需要申报的。”
郑又平说,按他的观察,实际上选一个县市议员一般要花两三千万元;选“立委”要花上亿元;选一个县市长至少数亿元。“而我见到过最省钱的选举,是我的一个学生选台北市议员,但也花费了700多万元。”
只是根据规定,如果申报的竞选经费超过法定最高限额,需要缴纳罚款,因此,公开出来的竞选经费与规定相差不多,“可实际上竞选经费根本就是‘皇帝的新衣’,大家看得到,只是没人说出真相”。
[ 责任编辑:李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