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定:扁家海外密账资金系不法所得

时间:2008-12-05 08:1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台北12月4日电 (记者陈斌华、赵博)台湾检方特侦组为侦办陈水扁家族涉嫌海外洗钱案,4日传讯多名证人,持续追查陈水扁一家与台湾金融控股业者的关系。而台北地方法院当天在一审判决涉嫌向陈水扁泄密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时,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秘密账户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特侦组4日上午传讯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调查她与陈水扁家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被传讯的还有陈敏薰父亲陈重义、母亲陈王宝莲等6人。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拒绝透露侦办详情,仅表示“今天约谈的都是证人”。

  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多年来被质疑介入台湾地区金融改革和部分企业经营权之争,更有检举称,金控业者为取得经营权,或进陈水扁官方寓所讨好吴淑珍,或以现金贿赂。在2004年台湾开发金控公司经营权争夺过程中,台湾媒体即报道台湾中信集团少东辜仲莹与陈敏薰为夺得经营权,分别拜访吴淑珍寻求支持。而吴淑珍在接受电视专访时,也承认辜、陈两人曾去见过她。

  12月4日,台北地院合议庭调查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资金运作过程是洗钱行为。这一定性可能对洗钱案被起诉后的审判产生影响,因此备受关注。

  台北地院还认为,检方在侦办叶盛茂一案时,存在未起诉的犯罪事实及法条,因此在对叶作出一审判决后,再向台北地方检察署告发陈水扁、吴淑珍和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顾问吴澧培,以及“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两名官员涉贪污、洗钱、伪造文书罪,同时告发叶盛茂图利罪。对此,台北地检署表示将会依法处理,再行侦办。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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