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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老师:法律人若一味想赚大钱是很危险的事

2008年12月04日 15: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就读大学法律系时的老师、台前“司法院长”翁岳生今天到台中县亚洲大学演讲,他提醒法律系学生,学法律的人不要以赚大钱为目的,若一味想赚大钱,是很“危险”的事。

  翁岳生说,所谓“危险”的事,是指一旦想太多,容易走入歧途,甚至导致身败名裂。他认为,在社会透明监督下,“肮脏”的事情会愈来愈少。

  翁岳生指出,学法律的人,应该有社会责任,尤其现代社会是愈来愈透明,民众的眼光是愈来愈清楚。

  翁岳生应亚洲大学财经法律系邀请演讲,谈司法权的发展趋势,他呼吁民众养成尊重法官、信赖法院的习惯。

  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的陈水扁,因为涉嫌触犯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台湾地区洗钱防制相关规定等,11月11日被台湾检方声请羁押,12日被收押迄今。(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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