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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茂泄密案外案 台法院告发陈水扁吴淑珍等人

2008年12月04日 13: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图利、泄密,一审被判刑10年,同时法官告发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澧培等人涉嫌洗钱罪,陈水扁涉嫌图利、泄密罪,将由台北检方另案侦办。

  报道称,叶盛茂原本涉及图利、隐匿公文、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以及三栈矿场泄密四项重罪,台法院通通判决有罪,认为叶盛茂确实将公文交给陈水扁涉嫌图利,重判8年6个月,褫夺公权5年;另外,三栈矿场的泄密案判刑2年6个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由于刑责很重,因此原本叶盛茂希望能解除羁押,也同时遭到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报道称,叶盛茂的判决书多达62页,文中提及他身为“局长”,却欺上瞒下,获得洗钱情资后没有侦查作为,还告知相关人士,简直是违法乱纪;对于叶盛茂交保驳回,台北法院表示,虽然其串证的疑虑已经解禁,但所犯罪刑属10年以上重罪,仍有羁押必要,因此驳回交保。

  另外,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的同时,也将其它查获的不法事证,包括陈致中、黄睿靓、吴淑珍、吴礼培涉嫌洗钱案,陈水扁涉嫌隐匿公文、图利和泄密罪,向台北地检署提出告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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