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延迟退休是社会热议话题。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但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新华网,4月5日)
一边是国家大政方针说要延迟退休,一边是一些地方出台“土政策”说要提早退休,不知道是延迟退休错了?还是“早退”背道而驰?对于延迟退休来讲,是早晚的事,只是具体方案还未细化出台,而对于干部“早退”来说,好像并不为公众所知晓,更像是干部队伍管理的一种“自娱自乐”的休闲方式。
具体而言,对于干部“早退”,虽然只涉及部分干部的切身利益,但通过加钱、提高待遇的方式来为五十来岁能够“早退”的干部买单,其他干部同意么?广大公众同意么?毕竟,干部所拿的每一分工资都是来自于人民的血汗钱,而对于“早退”的干部还将每年多拿2至3万,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有关当局要出台“土政策”之前,是否认真而广泛地征求过民意?这才是该政策是否出台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事实上,对于干部“早退”,地方当局也有诸多理由,比如是为了给年轻人“腾位置”,比如是为了给干“累”了的人“搬凳子”,比如是为了给臃肿的干部队伍“瘦瘦身”等等。对于干部队伍管理而言,不管是为了激励年轻干部,还是为了关怀曾经“吃苦受累”的领导,亦或是消减超职配备的干部职数,此举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药到病除”之功效。但“休而不退”,擅自提高干部待遇,于情于理于法都有据么?即便上级批准了,但老百姓“批准”了么?
其实,不管是激励年轻干部,还是为臃肿的干部队伍减负,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充分发挥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潜能,进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既然一切都是为了人民,一切是为百姓谋福利,那么,对于处于公仆地位的干部来讲,是否可以“早退”,更应该听听“主人”的意见吧!(中国台湾网网友:季伟)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责任编辑:李杰]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