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北京消息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7月28日网易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国人休闲度假的需求也随之提升,每逢春节、五一、国庆这样的重要节假日,便扎堆出游,出现了人多、车多、事故多,致使“黄金周”变为了“黄金粥”,“节假日”成为了“劫假日”。因此,节假日是继续忍受拥挤和争抢,还是躲在家里图个清静,当黄金周让越来越多人感觉像根鸡肋时,人们普遍认识到“带薪休假”成为了最佳选择,更是社会大势所趋。
据人社部门调查,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率仅为50%,那剩余的50%去哪儿了?媒体称现行的带薪休假制度是国人“纸上的福利”、是给国人“画饼充饥”、开“空头支票”等等,出现带薪休假“难乎其难”的龃龉,究竟是为什么呢?
从社会经济发展来看,是由我国的经济机构所致。从人社部门的调查显示,带薪休假落实较好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外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落实比较困难。落实较好的主要是高端的服务业,而占经济结构多数的主要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有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靠省人工来赚取利润,所以,我国的经济结构致使出现带薪休假的落实“旱涝不均”。
从政府职能服务来看,我国的带薪休假缺乏劳动保障,监督和惩戒机制不完善。我国的带薪休假虽然写进了法律制度,却没有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的刚性规定,而是表现出了更多的柔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弹性规定,由于企业追逐利益最大化和违法惩处力度小甚至为“0”成本,使员工的休假很难落实到位。
从企业与员工的地位来看,我国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地位严重不对等,员工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大多数实行“工资+奖金”的薪酬体系,奖金是员工主要的收入部分,员工休假虽然享受到了“薪”,却损失掉了奖金,员工的“休假权”和“生存权”发生矛盾时,就表现出了弱势地位,员工不敢提,企业也不放,这也使带薪休假更难执行。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常态,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需要劳动者的创造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国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升,保证社会生产力能够高质量、高效率的供给,需要劳动者充分的休息。因此,各级政府应将法律制度以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监督要以奖惩分明将制度落实,减少执法过程和员工维权的障碍,这样才能真正让带薪休假的梦想照进现实。(中国台湾网网友:小王子)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