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26日湖北荆州商场电梯“吃人”,7月27日广西梧州男童手臂卷入扶梯后,又一起电梯事故发生。据信阳网昨晚报道,有网友爆料,7月28日夜间,信阳市潢川县光州国际酒店一部电梯发生故障,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死者系一名14岁男孩,知情人称,死者系事发后抢救无效死亡。网友称,遇难男孩靠着电梯,下电梯时墙铁皮倒了将其带下去致死。这是三天内发生的第三起电梯伤人事件,值得市民警惕(7月29日21CN新闻网)。
说起电梯伤人事件,人们也许不感觉陌生,早些年姜昆、唐杰忠合说的相声《电梯奇遇》就幽默地向人们讲述了一起电梯事故。但手扶电梯“吃人”的情况实属罕见。而今,在短短的三天之内,竟接连发生三起电梯“吃人”事件,造成两死两伤,着实让人感到悲伤、恐怖,难怪许多网友感慨:你还敢乘自动扶梯吗?
我们应该承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梯已经逐步普及开来,各地楼堂馆所、居民住宅、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等地方都安装了各种电梯。有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电梯存量已达数百万台之巨,每天有超过2亿人次乘坐电梯,许多电梯都处于高频次运行状态。但如此庞大数量的电梯处于运行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几率还是很低的。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消息显示,2012年,中国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15,万台死亡人数为0.11,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基本相当。
尽管电梯“吃人”事件的几率不高,属突发事件,但一次次的突发事件,无疑都是一次次地敲响电梯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的警钟。对最近这三起电梯“吃人”的原因,虽然说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我们也相信很快会有一个客观、科学、权威的解释,但从以往的电梯伤人事件来看,其原因无外乎这样几种:要么是产品质量不合格,要么是安装技术不达标,要么日常维修工作不到位,要么是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要么是乘客安全淡漠。
正是针对这些导致电梯事故的原因,国家质检总局早于2011年就制定了《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提高电梯产品本质安全、加强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三月,国家质检总局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电梯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但要想杜绝电梯“吃人”事件的发生,仅有制度显然不够的,还必须要加强对制度落实的检查,使制度转化为行动,使制度转化为效果。因此,各地的安监部门应从生产环节、安装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安装调试规范、使用维护到位。各使用企业也不能对电梯安全问题掉以轻心,注重加强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日常维护保养、隐患排查等工作,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广大乘客的安全知识教育,使其树立起安全乘梯意识。
总之,以公共安全的重要性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监管。但如果没有具体制度和内容的支撑,没有可以保障其实施和执行的措施,“加强监管”也就成了一句苍白乏力的口号。所以,有效的监管就是将管理者的职责与损害结果紧密联系起来,以责任倒逼的方式促使管理者尽职尽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才能避免电梯“吃人”的悲剧重演。(中国台湾网网友: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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