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人民论坛发表“法治助力‘治理现代化’”文章,文中提及一些领导干部仍然痴迷于人治,因为在他们看来,法律程序限制太多,许多“急病”等不得慢郎中,不如人治那样灵活应变、及时有效。(10月30日凤凰网)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从七个方面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部署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定。
众所周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部分干部所认为许多“急病”等不得慢郎中。殊不知,“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法治所体现的程序正义,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是约束更是保护,是限制更是捍卫。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使法治精神深入人脑,使全社会都认识法治的精髓与要义,人的思想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慢慢的进行改变,但当全社会都明白法治的的重要性以后,我们目前所遇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的。我们就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国台湾网网友: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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