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网,维持网络空间法制化

时间:2014-10-31 17:29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央网信办近日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在会上表示,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10月27日中新网)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的速度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目前网络上的乱象还是很多。比如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造谣”、“传谣”行为屡屡发生且呈快速增长之势就已经造成了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加上各种网络专业水军的有偿炒作,让互联网上一些行为逐渐失范。因此,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依法治网也就显得十分必要。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网络社会也应是法治社会,而非“法外之地”。网络要发挥好道德监督和权力约束者的作用,自身的行为也应当受到限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行为若不受法律约束,不在法制的框架下运作,就很难有良性循环的精彩。

  正所谓无秩序则无自由,网络空间中的开放、自由必须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也只有积极推动网络社会的法治化建设,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网络空间,网民才能更加理性有序地在网络上表达个人见解,才能更充分享有参与、表达和监督的自由,才能真正净化网络环境,维持网络秩序,才能让网络社会得到良性、持续发展,把网络真正打造成为法制化网络和弘扬“法治正能量”的平台。相反,如果网络行为得不到法治化的规范,网络乱象必定会愈演愈烈,人们将为网络法治的不健全付出沉重代价。(中国台湾网网友:往事随风)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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