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说,深圳市国税局占公共海滩建起拥有16栋别墅的度假村,且虚开发票。南都记者查证到,该度假村确实属于深圳国税局。该局9日晚回应称,金水湾教育培训基地是经批准建设的,主要用于承担干部的教育培训,并有少量对外经营业务。该基地没有占用公共海滩,也没发现虚开发票。(6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很多网友而言,关注点放在度假村是不是占用了公共海滩?是不是存在虚开发票?其实,这更是法律的事情,究竟占没占公共海滩,这一定是有标准衡量的,究竟是不是虚开发票了,也是有标准可以检阅的。对于我来说,更关注的是这条新闻中,永远算不上违法的事情——单位建立干部培训基地。
对于这种类型的干部培训基地,是没有法律可以约束的,只要这家单位建设的基地有审批手续,只要在建设工程中没有权钱交易,只要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把盈利装进自己腰包,法律就奈何不了。这才是我们最该关注的地方。
一家国税局,钱财再多也不是单位的,而是国家的,国税局只是在为国聚财而已。那么,国税局里放着的钱财如何花销,花到何处,这就不是国税局说了算的事情了。这里的人员工资是国家发的,这里的办公经费是国家拨的,这里的一支钢笔、一张用纸、一瓶墨水都是国家提供的。办一个兼顾干部培训和对外营业的度假村干什么?
如果说,是为了干部培训的话,我想这完全没有必要,一个国税局一年能开几次会议?能办几次培训?即使有会议,在单位开不行吗?单位会议室紧张的话,就是到市里其他地方租个场地,无论是距离还是费用都会是方便和节约的,何必舍近求远,跑到海边去开会,去培训?如果说是为了对外营业增加收入,这更没有必要。虽然说,国税局的钱款是国家的,但是他们自己花着也是挺方便的,再说了,即使赚的再多,也是不能装进私人腰包的,这又何必呢?
对于这处高端大气的海边别墅,我更相信国税局的回应:大多用于开会和培训,个别时候对外营业。这才是重点所在。用公共资金、公共资源来享受“豪华盛宴”。这种情况还少见吗?很多单位都建有这类设施,表面上看是培训基地,是教育中心,实则是供单位领导休闲的,供单位职工娱乐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领导吃肉喝汤,职工也就是啃点骨头,闻闻味道。即使退一万步说,建设海滨别墅的目的是增加收入,这也是不妥的,试问得有多少纳税企业被逼着消费?会有多少企业家不识时务的到别处消费?
真逗,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喜欢听的一首歌曲:阳光、海浪、沙滩、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而这个雾霾重重的海滨别墅面前,显然少了监管的仙人掌,少了纪委的老船长。监管没有刺,也就有了这处海景房。不知道,税务干部千里迢迢跑到海边接受培训的时候,是不是还要到海里,扎个猛子,洗个澡?是的,该好好洗洗澡了。海滨别墅培训干部,奢侈浪费涛声依旧?(中国台湾网网友: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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