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站派出所民警对在北京南开往天津的高铁列车上吸烟的旅客柳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罚单是今年暑运期间,北京铁路警方开出的首张高铁吸烟罚单,也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北京铁路警方开出的最高额罚单。(2014年8月11日《新京报》)
近段时间,我们身边发生了许多危机公共安全的事件,其中严重的就有昆明3.1暴恐事件和新疆5.22暴恐案。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2014年被外界普遍认为是中国的反恐新元年,从今天昆明暴恐事件后,我们普通百姓开始关心到涉及自己的公共安全,并积极投身到反恐事业当中去。最典型的莫过于北京街头的“反恐大妈”们了。但笔者认为,相对于这种有组织有预谋的恐怖事件,更加防不胜防就是独狼式和马大哈式的恐怖事件了。
新闻中的柳某就是典型的马大哈式的恐怖份子,众所周知高铁车厢全封闭,虽然车体材料都是阻燃材质,但是旅客行李衣物等材料不阻燃,乘客吸烟极易引发火灾,严重危及高铁列车行车安全,因此高铁列车全列禁烟。即使高铁列车设备先进,一旦有人吸烟烟雾报警装置和列车监控系统会马上报警,列车会即刻降速运行直至停车。但仍有可能造成某些设备故障。可以想象飞驰的列车突然设备故障,造成失控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吸烟危机公共安全绝不仅仅局限在高铁车厢内,每年被“二手烟”坑害的人并不少于被恐怖份子坑害的人。如果说要反恐,先从反自己的恐怖行为开始。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自2008年5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开出的罚单却少之又少,难道整个北京城在此之后就真没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了?
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笔者认为其中主要的两个原因是,一方面:相关部门执行力度不够,有法而不依,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存在懒政心理。另一方面:民众也未必全力支持,尽管这个规定一出得到大部分民众的支持,但真要是罚到民众的钱了,民众又开始表示不理解了,不就是抽根烟吗?要罚这么多钱吗?
笔者想说:相关部门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公共安全管理,就不能去打折扣,做为公民,应熟悉法律法规,并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体验。毕竟公共安全首先联系到的是我们公民个体,随后才是整个社会。保护自己,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最终就保护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我们人人都可以做反恐英雄。(中国台湾网网友:余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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