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国家的药物在中国申请上市前都要进行临床实验,证实安全有效后才能正式上市。临床试验总共四期,其中第一期研究对象为健康人,后三期研究对象均为适应症患者,这群健康人也就是试药人。但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大学生因为贫困、缺钱等原因,完全不顾三个月只能试吃一种药的相关规定,成为了专职试药人,为健康埋下隐患。(8月9日中国广播网)
对于“试药族”,公众并不感到陌生,说得直白点,“试药族”就是在药品上市前的“临床实验品”。在公众的既有观念中,大都将“试药族”与“极具冒险精神”、“甘于为医疗事业作贡献”等溢美之词联系起来。然而大学生“试药族”却多少有些让人失望,因为他们频繁变换医院试吃新药,既不是乐于为医疗事业作贡献,也并非自身具有强烈的冒险探险精神,而只是因为自己囊中羞涩,靠“出卖身体”不断地变换医院频繁试药来开辟财路。
客观地看,大学生“试药族”的诞生,有其一定的现实背景和社会原因,比如家庭贫寒,再比如生存压力大,收入不稳定等等,但是其后续影响仍然不可小觑。一方面,辗转不同的医院“高密度”试吃各种不同的新药,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给这些大学生“试药族”们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带来无法预知的影响。即便短期内不会有多么明显的身体变化,但长期的健康隐患却是不容忽视的,比如免疫力下降,容易感冒等等。
另一方面,“高密度”试药,可能并不能真正便于医疗机构了解和掌握所试药品的实际效果。“试药族”这个新型“行当”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医疗机构确实需要一批有志之士来为临床试验尽一份绵薄之力,而医疗机构“三个月只能试吃一种药物”的规定也有其科学性可言。因为人体对药物都有一段时间的排泄期,规定三个月只能试吃一种药物,一来是为“试药族”的身体健康着想,二来是出于药品试吃效果的考虑。如果短期内频繁试吃不同种类的新药,不但“试药族”自身身体吃不消,而且各种药物的叠加效应恐怕也让医疗机构对新药的功效难辨真伪。
然而,大学生“试药族”,对医疗机构试药后的经济补偿,显然“会错了意”。在医疗机构看来,试药后给付一定的费用,只是对“试药族”些许的补偿,是对“甘于奉献”试药精神的一种善意呵护,但是这些大学生“试药族”并未真正理解其中用意,反而将此视为“发财之道”。这足以说明,国内部分高校对学生功利教育的孱弱,乃至缺失。纵观国内高校圈,不少学校大都过多地注重学生专业课等硬件教育的培养,而忽视了人文教育、功利教育等软件指标的塑造。试想一下,如此教育观指导下,能够培育出多少目光长远、淡看人生得失与成败的好苗子来?
要想破解大学生借试药“扶贫”“增收”的怪圈,各大高校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价值观,乃至金钱观,药监部门还要有所作为,对试药的医院和受试者进行统一的备案,从而在制度层面上破解大学生“试药族”的泛滥困局。(中国台湾网网友: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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