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5年,由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包费每年每亩155.67元,每年承包费计1647300元。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接受七里海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七里海管委会)的管理和保护性开发。”根据王英掌握的数据,造甲城村15000余亩湿地芦苇,过去每亩约15捆,正常年产量是20多万捆,而2013年产苇量是4万多捆,仅是5年前的五分之一。“这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破坏的程度可想而知。”(5月25日中国新闻网)
京华时报记者李显峰曝料素有“京津肺叶”美誉的七里海,全世界只有3处这样的古海岸湿地,全中国独一份,而如今七里海经多年蚕食开垦后,东海目前已名存实亡,湿地沼泽集中在西海,当地部分村民眼看苇田逐渐被承包商大肆破坏,多次维权未果,却被刑拘,有的老人看到七里海破坏后的景象,当场流泪。
据以上材料中合同反映:“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严禁卖土和往外运土,必须保持原地形地貌,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和七里海管委会批准方可施工。在承包地块内,南小份北堤、东河、头沟三角归甲方所有,如甲方取土,乙方不能提出任何理由加以阻挠,取土标准为地面下2米。”再从材料中反映湿地实际开采情况来看,出现深夜猖獗大量挖土,拉土车超过100辆运载,挖掘深度深至5米,貌似甲乙双方都违背了合同开采规定,显然存在严重违规破坏湿地资源,还用合同打着保护性开发的名义来挂羊头卖狗肉,面前群众揭发,官方是否只顾承包商的经济创收效益来分得一羹?从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是官商勾结一起分割湿地资源这块蛋糕?如此开采,一旦湿地资源毁尽,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子孙后代会面临怎样的生存环境?
近年来中国各大城市空气质量每况愈下,气温变暖、沙尘暴天气、雾霾……这些恶魔多次侵袭我们人类的健康生活,甚至危及生存发展空间,难以回到多年前那片挪威的森林,这是为什么?难道不是部分人只顾追求眼前经济而过度地耗费资源所致?回过头来想一想,有人说有的城市搞绿化过程中花费了众多人力、财力、油耗移栽一颗树木的成活却要死亡几颗树木为代价,甚至背后还滋生偷木盗伐的灰色勾当,森林资源的过度开采,终究会让生态失衡,累计成灾害时终究会尝到恶果。
湿地资源也是难以再生的国家保护资源,在生态坏境中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部分发达国家的湿地资源破坏在先,当局者若不引以为鉴,继续肆意破坏下去,一定会付出相应的代价。究竟是谁打翻了七里海这块奶酪?呼吁有关纪律部门认真调查此事深入调查追责,环境保护部门落实科学的湿地保护措施。(中国台湾网网友: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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