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兰州晨报报道,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4?11”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调查进展。据通报,4月11日,兰州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发生后,通过一系列应急措施,预计12日中午可恢复正常供水。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市民道歉。
11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由于自来水被污染,兰州市西固区已停水。兰州市市民到各大超市、便利店,争相抢购自来水、牛奶等饮品,原本20多元一箱的矿泉水瞬间价格翻倍,即便如此,店门口也还是排着长队,一时间人心惶惶,社会秩序一片混乱。
笔者认为,虽然兰州市市长袁占亭已向市民道歉,但是他应该做的事情应该还很多。兰州市自来水污染事件虽然是偶然事件,但是说到水污染,在我们身边却不是稀罕事。
面对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其实并不缺环保政策,更不缺环保法规,地方污染态势之所以“遏制不住”,很大的原因就在地方主管官员缺少耻辱感和压力感。
没有耻感,自然也就不会试图改变,也会让环保官员们过多承担骂名与口水。只有当市长也切肤之痛般察觉到河流污染之严重,才会真正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身,从源头上杜绝粗放式发展路径下的污染产生。
当然,在市长们的耻感之外,环保的追责机制也必须更见外延与有力度,公众的环保参与权与决策权也应得到保证。所有的污染污染事件,都是是摆在地方主管者面前的考验,亦是一次“知耻而后勇”的改变契机,说到底我们期待更多市长能够有所作为,如此,蓝天碧水、鱼翔浅底将不再是奢望。(中国台湾网网友:张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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