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共托少儿健康成长梦

时间:2013-06-03 09: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29日来到北京市少年宫,同来京参加交流体验活动的全国56个民族、革命老区、灾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少年儿童和农民工子女,以及首都城乡少年儿童代表1600多人,一起参加“快乐童年 放飞希望”主题队日活动,以一个“大朋友”的名义,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祝贺节日。在活动中与孩子们共抖“欢乐伞”,听孩子们讲PM2.5危害,看女孩子们练习足球,最后向孩子们寄语:愿“孩子们成长得更好”。(5月31日 《新京报》) 

  目前,我国有少年儿童3亿多人,他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力量和源泉。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都非常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其成长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正所谓“少年强则中国强”。因此,我们全社会都应担当起圆梦少儿健康成长的重任,托起其成长、求学、创业路上的一个又一个梦想。 

  法律要成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守护神。为了保护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其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于细微处显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实行全方位的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国家)保护、司法保护。明确规定了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及参与权。通过法律的保护,狠狠打击那些伤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特别是近期发生的数起影响恶劣的性侵女童事件,就应受到依法严惩,为少年儿童营造成人成才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庭和学校要担当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重任。作为家庭在孩子的教育培养上要主动而为,不仅应注重孩子的道德品行教育,更应注重言传身教。作为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摇篮—学校要有所作为,不仅只是把责任体现于文化知识传授和答疑解惑上,更应把责任体现在对孩子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的健康发展上,不能只把考试分数和升学成绩作为量化孩子成长状况的唯一标准。在注重学生成绩提高的同时,更应注重孩子的思想进步和良好道德操守的培养。 

  社会要承担起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全社会只有将自觉的行为和对法律的敬畏两者合力发挥作用,才能使少年儿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关心少年儿童,才能在具体工作中义无反顾地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保护伞”。只有不断完善立法,健全机制,才能构建科学有效的少儿健康成长的保障体系,只有做好家庭、学校、社会的紧密结合,才能积极营造少儿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老师、家长要承担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责任。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日前,全国妇联权益部也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全社会共同托起少儿健康成长梦。 (中国台湾网网友 邓尤福)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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