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夺命”事故敲响三大安全警钟

时间:2013-05-17 13:27   来源:中国台湾网

  昨日11时36分许,深圳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北13号长虹大厦内,一名鹏程医院的实习护士在乘坐1号电梯时头部被夹,电梯直接落到负一楼,该女子血洒电梯当场身亡。该大厦管理处方面表示,初步怀疑是因电梯故障所致。目前罗湖区、桂园街道的安监和市监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5月16日《新快报》)

  电梯频频“吃人”到底根源在何处?从生产、安装、运行三个环节看,产品质量问题涉及到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安装过程也应该遵循必要的规则和流程才能保证安全;运行过程的检修和包养更是不容忽视。当然,除了电梯本身的原因外,个人如何学习和培养安全意识和至关重要,对于仅有一次的生命来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不可或缺,深圳这起电梯事故中尤其如此,护士低头看手机根本没有注意到电梯的正常运行,才导致最终的惨剧。14日发生湖北宜昌沃尔玛的电梯断裂导致一老人死亡的例子却十足是电梯本身的故障导致,对于电梯的安全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敲响安全警钟。

  首先,需要加强对电梯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生产程序,提高产品质量,尽量杜绝劣质电梯出厂,把好“出厂关”。这是质量监督部门的责任,更是对广大民众负责的态度。唯有将电梯的安全警钟从源头上进行牢牢把握,才能为后续的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除了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外,电梯行业的自律也不能缺少。同时,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出产和造成严重后果需要追究厂家的直接责任,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加强电梯安全的保障。质量监督部门、电梯行业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的三管齐下将电梯安全生产牢牢束缚住。

  其次,电梯的日常运行过程强化责任意识,对日常检修、日常保养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对此,物业公司责无旁贷。严格的年检制度、规范的日常检修和保养,必须设定专人负责。因为电梯在出厂合格和安装规范之后,剩下的就是保养环节,无数次的电梯“吃人”事故多是由于没有尽到日常保养直接导致。如果电梯出厂是安全的,出现事故后责任方无疑要属于使用方,无论是在商场还是居民楼内,使用方具备明确的责任,保证电梯的日常安全,出现事故要有第一时间的应急反应机制,才能保证民众的安全不受侵害。

  最后,作为消费者或者是个人来说,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容缺少。电梯出现事故应该如何自救?这应该是必须具备的防御知识。当然,安全意识的增强除了自身的努力外,电梯的生产厂商和使用方也有着义务,比如在电梯内外显眼的地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宣传,让人们知道如何运作才是最安全的。这样,多管齐下才能将电梯的事故缩减到最低的程度,让人们安居。(中国台湾网网友 王传言)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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