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这是120急救中心王医生昨天发的微博。王医生说,7日晚6时许,田村北路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王医生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亲眼看到一路上鲜有车避让,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她面前逝去。(12月9日 京报网)
救护车是救助病人的专用车辆,一旦救护车警报响起,说明这辆车不是在救人途中,便是在救人的路上,无论那种情况都是争分夺秒、涉及生命的,都需要人们配合让道,给生命的挽救创造一丝机会。然而,近日就有一条生命消逝在救护车上,其原因并非是医务人员救护不力,而是因为在这条生命的救护之路上鲜有车让道。试问,面对一条急需救助的生命,人们为何会冷漠至此?
近日网上针对“遇到急救车是否会主动避让”一题发起过调查,结果显示选择“不避让”的私家车主超过一半以上。有司机坦言,他并不是不想让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让, “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因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从调查结果和司机反馈可以看出,人们对于是否给急救车让道的问题考虑的十分周全,但就是这种过于客观的态度让人心寒。面对一条鲜活的、急需救助的场景,我们不是该热血相助、积极提供救援条件吗?我们不是应该主动让道、为危急的患者送上康复的祝福吗?为何在救护车警报拉响之时,司机们大多先想到的却是违章的罚款,难道人命竟抵不上那张薄薄的罚单?
法律上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其中“应当”二字,多多少少要靠道德标准来衡量,有人把它理解为“能让就要让”,而有人则会理解为“可让可不让”或是“不让也可以”。两种理解两种心态,然而对于一条生命却会产生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
社会道德的建设,需要每一个人的用心经营,它是一个内部互相影响的整体,是人与人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精神世界。善待身边的人们就是善待自己,今天你是故事中的路人甲,或许明天你便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有一天你作为一名病患躺在拉响警报的救护车上,你会希望车外的司机们作何行动呢? (中国台台湾网 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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