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河南农民孙永军突发急病,被送到医院。但当需要转院时,医院却称急救车不在医院。在等候急救车时,孙永军死亡。据医院工作人员和当地民众反应,平时急救车每日早晚接送院领导上下班,十分规律。事后医院院长送5000元给死者父亲,但被拒绝。(7月12日《大河报》)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说疾患是夺命的魔鬼,那么救护车就是阻挡魔鬼作恶的克星。”这句话生动刻画出救护车在现代医疗抢救中的突出作用——立公便民,救死扶伤。
在该新闻中,病人需要及时转院,医院却找不到救护车的影踪,这不得不令人感到吊诡。后来经群众证实,该院救护车长期被用来接送医院领导上下班,“十分有规律”,俨然一个领导私家车的角色。曾经对病人“有求必应”的庄严承诺,曾经在病人心目中的神圣和高尚,就在这样简单的角色切换中被一点一滴侵蚀,消弭。
救护车成为领导私家车,河南并非始作俑者。早在去年8月和今年4月就有网友分别爆料南京市和马鞍山市救护车变为领导私家车的事例。如此来说,救护车被公车私用已非个别地区的偶然案例,似乎已经成为一个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而究其原因,一是领导权力严重膨胀和错位,二是权力膨胀错位语境下,意见监督得不到有效行使所致。
院领导之所以敢把救护车纳为己用,除了自身的权力猖狂和贪欲外,医院上下的默许纵容也是一个外力。具体地讲,记者质问郭国珍副院长“急救车就是接诊病人的,作为当时的值班领导,你难道没有权调动急救车?”,郭副院长表示“院长曾在大会上三令五申,说这辆急救车不能用于接送危重病人。”这就是权力膨胀下舆论沉默,纵容权力的典型表现:病人危急的事实居然抵不过医院院长在大会上的一句“不能”,真是令人感到可笑又可恨。
近几年来,各地在救护车管理使用方面曾出台多种办法和规定。对比可知,虽然各地实际情况可能不尽相同,但总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防止任何单位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这些条例也再次表明救护车在现代医疗抢救中的准确定位是“积极应诊,救死扶伤”,并非“公车私用,方便领导”。
良好的制度可能催生良好的社会局面,也可能因执行不力等因素而落得“竹篮打水”。当权力的运作受不到约束和监督,制度的效力得不到施行和发挥,公众的意见和利益没有通畅的渠道表达和倾诉,公车私用很可能就不仅仅匍匐在医疗行业。到底还有多少救护车是领导私家车?这是一个深刻的社会话题,我们必须审视和警惕。(网友: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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