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成本纳入绩效考核”应有三个前提

时间:2012-11-02 13:3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卫生部10月31日公布《关于2012年各地加强医药费用控制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加强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其中,“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成为亮点。(11月1日 《新京报》)

  “就医成本控制纳入医生绩效考核”的政策初衷,无疑是想通过患者诉求和医生利益的绑定,让医生在用药、检查等方面有所忌惮,遏制大处方、重复检查现象。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此举看似让医患双方利益达成一致,却未必能真正让医生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替患者省下真金白银。

  首先,就医成本难以准确量化。与企业的生产成本相比,就医成本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看个感冒药要花多少钱,割个阑尾应住几天院,都要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而定。没有参照物,就医成本控制只能是纸上谈兵。囿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即使怀疑院方多收了三五斗,也往往无话可说。

  同时,在具体操作中,就医成本控制很容易被见招拆招,巧妙规避。医生只需要让患者办完出院手续后重新住院,相关费用就立即归零,重新来过。纵然上级部门检查起来,账面上也是不显山不漏水。

  此外,现行绩效考核完全由院方主导,缺乏有效监督。在医院闭门考核的情况下,对于就医成本的控制难免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暗地里继续鼓励医生多用药、多检查。

  当然,就医成本控制这一概念的提出确有必要,只是要想避免其徒具观赏价值,流于形式,还应有三个前提条件。

  其一,建立在财政加大医改投入的基础上。发达国家的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常在15%—20%,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也多在10%左右。反观我国,2011年财政支出中用于医疗卫生的投入为6429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5.9%。正如业内人士所言,“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产品,如果医疗卫生事业无法得到国家财政的大力扶持,任何技术层面的改革措施都难以带来实质性的改善。”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要找米下锅,医生要完成创收,与患者少花钱看好病之间本身就是一个矛盾。“道不同不相为谋”,控制就医成本直接影响医院效益、医生收入,要求后者为患者节省荷包无异于缘木求鱼。

  其二,医生绩效考核应有外部介入。无论是此前的医德与医生绩效工资挂钩,还是如今的就医成本纳入绩效考核,倘若都是在院方自说自话的语境下,难免阳奉阴违,回到唯经济效益马首是瞻的老路上。医生绩效考核必须解决由谁来考核的问题,这不是简单的填写几份满意度调查问卷,上级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广大患者要真正拥有话语权,让医生不敢罔顾患者诉求。

  其三,与医药流通环节治理同步。看病费用虚高,医院固然难辞其咎,但更应看到医院和医生只是利益链条上的末端,前面的流通环节对于药价的推动作用更不容小觑。药品从药厂卖给全国代理商,全国代理商又转卖给二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又卖给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再卖给医院,每个环节都要雁过拔毛,层层加码的成本最终都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控制就医成本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必须从医院和流通环节双管齐下,彻底挤去多余的水分,让药价回归理性。 (中国台湾网网友 张遇哲)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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