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他是“新上海人”,他连一张居住证都没有;如果说他在上海务工,他连一个给他发工资的单位都没有。他在上海谋生的手段是收破烂,但是他却有一个崇高的事业:献血。这个来自山东的男子名叫杨以桥,5月14日上午,他在闵行区莲花路地铁站附近的献血屋第59次献血,领取了他的第21本献血证。在他曾经工作过的工厂,老同事们异口同声地称赞他为“献血英雄”。(5月24日《青年报》)
一位台商表示,在台湾志愿献血的氛围比大陆好,“学历越高,收入越高的人士,献血越踊跃。很多政治人物都带头献血。而大陆的情况恰恰相反。”所以,作为一名普通的外来务工人员,杨以桥能长期坚持无偿献血,并因此获得“献血英雄”的称号,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献血达人”,却还有另一面的生活:为了献血,他辞掉了工作;为了献血,他选择离婚;在老家,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一提起他就叹气,流泪。这,无疑又让人感到费解和遗憾。
杨以桥称,他之所以一直献血,因为他曾经用过别人的血。那是1998年,他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建筑工地上砌墙,墙倒了,他被压在墙下。工友把他刨出来后,送往当地的大医院里抢救,右腿做手术时,输了一些血。“别人的血救了我一命,我总想找机会回报一下。”
可是,用过别人的血,不等于自己非献血不可,回报的方式毕竟是多种多样的。况且,就算要献血,也应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更不能因此影响到工作和生活,甚至是婚姻与家庭。杨以桥为了一心献血,放弃了原本不错的工作,和老婆离了婚,甚至不赡养父母……如此“牺牲自我,奉献社会”,未免有点偏执,又叫那些得益于他爱心的人如何安心?凡事不能顾此失彼,杨以桥一心献血,显然忽视了其它现实问题。
有道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放在杨以桥身上,又何尝不是如此?为别人奉献爱心的同时,更应照顾好自己的工作和关心好家人的生活。做不到这一点,献了爱心也让人不安。
当然,杨以桥的经历,也给有关方面带来了思考。应该如何引导人们无偿献血,尤其是如何帮助那些热心献血的人处理好家庭、工作等方面问题,恐怕不是小事。我们的社会需要爱心,更需要热衷于献爱心的人。但前提是保证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像杨以桥,为了献血而辞职、离婚、不赡养父母,说轻点是顾此失彼,说重点,是影响了家庭稳定,甚至是影响了社会稳定。这种现象,有关方面必须予以关注和引导。(中国台湾网网友:刘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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