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青年报》一则新闻报道中,广东惠州的杨某到北京某三甲医院治疗骶骨肿瘤,却被医生告知“医院血库没血了”,必须先联系亲朋好友到北京血液中心进行“互助献血”4800毫升,才能排期手术。后经多方努力在“凑”够2200毫升血的第二天,与医生协商之后杨某才得以被安排手术。
提及“互助献血”,在我国《献血法》第15条中有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然而当“提倡”摇身一变成为“要求”,自主献血被作为安排手术的交换条件,这样的做法不免令人心生抗拒。
“血荒”困境存在已久,原因有多方面。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一传统观念的长期影响下,不少国人对无偿献血产生了有害身体健康的错误认识。与此同时,不够规范透明的“无偿献血”程序使得一些人对无偿献血持强烈的怀疑甚至排斥态度。从医院现行用血制度来讲,临床用血量大的同时浪费现象也极其严重。据媒体报道,一些医院为减少麻烦,使用200毫升甚至400毫升血液袋代替小型血液袋,而在儿童医院,如果手术过程中病人实际用血量少于1袋,剩余血液就只能白白浪费。此外,一些医院存在提供给非必需患者的“安慰血”“营养血”“保险血”等也造成了用血浪费。
“血荒”困境在靠公众自愿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带有强制性的“互助献血”被悄然激活,虽然短时间能有效缓解,但如果将这种干预性手段作为一种长期模式,怕是会适得其反。首先,对于要求家属献血后再安排手术的情况,从情感上难以为病人家属接受,易引发本身就心存疑虑的公众进一步误解而产生抵触。其次,“互助献血”的制度漏洞不可避免地催生出以倒卖血液为赚钱方式的“血头”,给用血安全带来隐患。长此以往,“血荒”现象只会愈发严重。
强制性“互助献血”不是好办法,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血荒”还须各方面继续积极探索。医院方面在用血紧张的情况下,应努力实现血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最起码的急救用血应该得到保障。于血站而言,继续加大献血用血程序规范化透明化,创新方式加大对无偿献血益处的宣传,从认识上减轻公众的疑虑和思想负担,才能让更多的民众挽其袖子走进街头献血车。(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