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的“12条禁令”。(《中国平年报》5月20日)
国有企业由于逐步市场化,大部分企业经营自负盈亏,一把手的权力显得越来越大,有些企业未进行股份制改革,一把手带头执行年薪制,紧接着所有的中层干部全部实行年薪制,工资比普通职工高出5---10倍。
由于工厂大部分实行厂长负责制,所以厂长的权力高于一切,厂长家长作风严重,有的厂长甚至把国家的企业当成了自家的企业,一言堂严重,老子天下第一,目中无人,目空一切,把自己凌驾于党的领导之上。
工厂财会制度混乱,小金库成为普遍现象,没有法律约束的监管制度,花什么钱,花多少钱,怎么花钱,厂长说了算,工会、纪委、党委、职代会形同虚设,上行下效,有一工厂的处室竟然没有会计出纳,所有资金由处长一人经管,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工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一个星期只需休息一天,经常加班加点又没有加班费,带薪休假名存实亡,给领导提意见就给小鞋穿,甚至于丢掉饭碗,家长制一言堂在工厂风行,职工基本上没有说话的权利,只能私下发发牢骚,讲讲怪话,议论议论,民主作风极差。
工人工资待遇极低,只能拿到干部的1/5---1/10左右。大部分职工月工资1000多元。有一军工企业职工底薪850元,工龄工资每年5元,水电补贴60元,其余就是绩效工资,干部绩效由领导打分评定,工人绩效按计件工时评定,总原则还要根据单位效益来定,工人把绩效工资形象的调侃为挂在空中的一块肉。
企业如此管理前途令人十分担忧,党在企业的领导地位几乎没有,完全违背了党指挥枪的基本原则。一切都是厂长一人说了算,所以这种管理方式漏洞很大,容易助长官僚主义、特权家长作风,出现贪污腐败、三公消费,决策错误、资源浪费等现象。
胡锦涛书记一再强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理念,工人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因素。是推动技术进步企业发展的基本生产力。提高职工在企业的地位,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才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也才能推动企业的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12条禁令发布加大了对一把手的监管与约束,但还应该在执行上下大力气,防止你有你的政策我有我的对策,执行走样和形式化。还应财务公开,账目公开,把领导的财务与消费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光禁不行,还要规定严格的惩罚细则和制度,要制定重大决策失误损失最低限额,超过最低限额要追究刑事责任,严格监管制度和执法力度。
职工急切希望通过约束机制,恢复工厂的民主集中制科学管理,强化党委、纪委、工会、职代会等监管职能,重视和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提高他们的各项待遇,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推动企业的发展,推动我国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国台湾网网友:宋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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