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一民企,8月份的工资至今未发放,国庆长假也都在加班加点,但是工人们没有丝毫怨言。原来,今年7月份,公司突发火灾,一名叫马秀春的“临死工”救火时不幸烧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前后16次为她支付了17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生产受到严重影响,200多名工友们受此感动,主动到公司加班展开生产自救。(10月8日《市场星报》)
“一个民企为救一名女工拿出170W,那些死一个赔20W的煤老板脸面往哪搁啊?”、“跟着这样的老板,不发工资也愿意!”、“多给这样的企业一些订单,让他做大做强。”从网友的跟帖中可以看到民意的风向,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些血汗工厂、冷血企业的所作所为在公众心中留下了多么恶劣的印象。
财不大,气不粗的一个民营企业,在员工发生意外后,不推脱,不逃避,在自身不宽裕的情况下,凑出170万支付治疗费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企业的良知和担当。然而,在感动之余,一个疑问总也挥之不去——该企业没有给受伤女工马秀春投保吗?如果有工伤保险,公司上下何至于如此被动?从报道中的“临时工”这一用词来分析,基本可以断定用人单位没用为马秀春办理社会保险。
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一些中小企业中其实并不是什么秘密。表面看来,用人单位好像占了便宜,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其实,这是一种严重的短视,埋下吃大亏的隐患。其一,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就像诸城这家民企,因为一个员工的受伤几乎拖垮整个公司,要不是公司员工被企业的良知所感动,纷纷主动加班加点,多年的奋斗岂不是要付之东流?其二,淡化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每到用工荒来临,这些和员工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企业,往往是受冲击最厉害的。
而对“三险五险”皆无的劳动者来说,一旦生了病,或受了工伤,只能寄希望于经营者的良知,如果碰上一个心黑血冷,死不认账的东家,只有打掉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自咽苦果了。
一个女工的受伤看出了一个民企的担当,让见过了太多麻木与冷血的我们发自内心的感动,这很正常。公众可以感动,可以赞美,劳动主管部门则应该从此事中学会反思,劳动法再好,如果缺乏监督,落实不到实处,终究是好看而不实用的纸飞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不平等现实语境下,有关部门不能总在衙门里喝着绿茶,摇着蒲扇等劳动者上门反映问题,就像这国庆加班费,规定的是不错,如果用人单位就是赖着不执行,有几个人敢在饭碗与加班费之间做出选择?没事的时候去所辖企业多走走,多问问,这既是为企业纠偏,也是为劳动者解忧,更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中国台湾网网友: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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