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房租过快上涨刻不容缓

时间:2011-07-19 16: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再次出手调控楼市,将遏制房租过快上涨首次纳入调控范围。新规规定,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控制房租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楼市调控以来,一线城市的房价进入冰冻期,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向一线城市看齐,买房者或观望,或被限购,或买不起,把求居的目光投向房屋租赁市场。因而,自年初一线城市房租均涨10%以后,二三线城市房租价格纷纷跟进,有的城市上涨了20%以上。一方面,房租猛涨,另一方面,房子难租,租房者们愁眉不展,面面相觑。

  房价要调控,房租也得调控,不能任由它们疯涨。和以前比,现在老百姓兜里是有钱了,但还没富得流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后顾之忧多多,消费意愿低,让他们勒紧裤腰带当房奴,无疑于痴人说梦。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者等无房群体,大多只能考虑租房子住,且要租得起。高涨的房租会抬高民众的住房成本和当地的发展成本,为物价上涨火上浇油。破解百姓“住有所居”难题,须由目前的商品房为主导转为出租房为主导,形成以出租房为主的房屋供应体系。在这种趋势下,调控稳定房租,甚至比调控房价还重要,是调控楼市的题中应有之义。

  供求决定价格,出租房多了,房租自然回落。平抑房租的主渠道是保证出租房供应,尤其是增加公租房在租房市场上的占有率。政府是公租房的“房东”,公租房具有公共服务特性,政府应当不以赢利为目的,把公租房房租价格定在引导房租走向合理区间的水平上。有了公租房价格杠杆的撬动,有助于解决目前房租过高及私房房东过于强势等问题。

  现在,公租房供应短缺,短期内无法缓解,因而,我们在加快建设公租房的同时,还应从社会化、市场化的途径琢磨房源,鼓励企业尤其是专业性公司干出租房生意,动员一些单位和企业将空置不用的建筑改建成适宜租住的公租房或市场化租赁房。通过减税等优惠政策,盘活天量的空置房,加大租赁市场的供应量,这也是缓解租房难、房租上涨的有效途径。

  租金上涨过快与中介哄抬房租有关系,“乱就乱在中介”。一些中介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或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抬高房租赚差价。要打击中介的不法行为,依法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提供虚假信息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

  有人说,政府可以定公租房的房租,私房房租价格应由市场说了算,政府管不着。房租涨跌是市场行为,但是,当它涉及到公众利益,严重影响其基本生存权益时,房租的涨跌就不是微观市场的个人行为了,绝不是房东想怎样涨就怎样涨,政府理所当然要管,正如政府必须平抑物价、限制房价一样。基于此,政府应建立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制度,根据市场变化出台租金指导价。推进租金明码实价,要求房东根据成本、合理利润以及市场供求状况标出不“注水”的真实出租价格。加大对房东随意涨价行为的监管。

  令人欣慰的是,素有“风向标”美誉的北京提出多条措施来抑制房租价格过快上涨,将首次发布区域房租指导价,还要加大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储等多渠道筹集房源,通过增加供给来稳定租赁价格。其他城市和地区是否也应跟进呢?(中国台湾网网友于文军)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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