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热播电视剧《两生花》作者“唐七公子”深陷抄袭风波后,同期热播的另一部电视剧《花千骨》的作者“fresh果果”也在微博上被热心读者曝出早期作品涉嫌大量抄袭。
两位知名女作家在荧屏上争夺收视率之余,似乎在茶余饭后的八卦频道中也想一较高下,令人感叹。
虽然“抄袭”之说只是八卦,没有法院宣判、法律仲裁之前,都是作不得数的,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不约而同地闹出涉嫌抄袭事件,眼球效应强烈,影响巨大,难免让一些局外人、后来者看到了某种成功的捷径。
其实作家抄袭早已不算新闻。当年郭敬明所写《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也只是赔款了事。
郭敬明本人对此是拒不承认,似乎法院的判决是强加于身的污蔑。时至今日,郭总裁已经晋升为身价数亿的文化企业家,加入中国作协,经常有机会登上各大电视台的访谈节目,俨然成了新时代的青少年精神导师。他以自己的成功为当初的剽窃洗白,更为青年人刻画出一副“我勤奋努力所以可以拥有自己的小时代”的美丽图景。
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哀,或许就是注重结果远大于过程。当成功意味着一切,意味着没有罪责时,任何道德污点都可以在登顶后迅速洗去。
郭敬明可算开了一个“好头”。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于正抄袭琼瑶案”,虽然一审判定侵权,却也不得不继续在一片锣鼓声中进入第二轮角逐。可以想见,即便终审判定于正侵权,他也可以沿袭郭敬明的旧例拒不承认。而只要影视行业依旧需要于正的编剧,日后的收视率就能轻易洗刷过往的“污蔑”。
目前知识产权的维权,难就难在法律扮演的角色似乎没有多少分量。对于成功的抄袭者们来说,即便被裁定剽窃抄袭,最多也就是赔点钱财。而且走法律程序相当繁琐、耗时耗力,让一些弱势的被抄袭者望而却步。
比如今年三月爆出的娱乐明星石天琦的“抄袭门”,几个月过去也仅仅是在法律申诉上走出了第一步。何时能开庭审理,何时能一审判决,以及何时能终审了结,还需等待。
抄袭者没有认错的觉悟,而社会又给与他们以“成功”来洗白的优待。如此看来,“成功”的抄袭者只会越来越多。
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开头所写的那样,“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抄袭者“成功”的时代,这是“成功者”抄袭的时代。(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