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正在努力把李娜的社会与经济效应最大程度地优化,发改委已经批下来3.3亿元建造以李娜名字命名的“李娜综合馆”(5月29日《钱江晚报》)。
照理说,湖北投资建造“李娜综合馆”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近在眼前的一座“富矿”何不深度挖掘?但问题在于,建造“李娜综合馆”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普及大众的网球运动,还是作为一个经济实体,通过市场化运作赚钱?这恐怕是需要厘清的问题。
据湖北省体育局官员介绍,“李娜综合馆”的设计还没有完成,原本打算叫“李娜网球馆”,但是考虑到这样会限制场馆的用途,于是申报项目时就改成了“李娜综合馆”,希望能提高场馆利用率,将来能举办其他综合项目的比赛,还将定期向群众开放。
笔者不知湖北有多少人能够喜好网球运动,也不知有多少人能够扛得住网球运动的高消费。湖北省体育官员称“将定期向群众开放”,“定期向群众开放”这个说法,很显然说明这个“李娜综合馆”并不是为百姓而建,而是专门为了网球大腕或者网球经济而建。如此,湖北此举就令人多少有些费解。
其实,无论是建“李娜网球馆”,还是建“李娜综合馆”,投资3.3亿元都不是个小数目,笔者不知这个项目最终是由谁来投资的,报道中似乎也没有明确的表述,但是目前来看,项目由发改委审批、湖北体育局出面牵动,这个项目似乎属于公共投资。作为公共投资,这里就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层解读:其一是这么大的政府投资项目经过了公众的参与没有?是否该公开征求民意?其二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没有必要以个人名字命名?
虽然历史上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以现役运动员命名的公用体育设施却比较少见。如“丁俊晖台球房”之类的,纯属私营性质,更多为借用知名度来经营。如果是政府全额投资,那么这个综合馆就应当具有社会公益的属性,而非市场化的经营。但目前来看,这个“李娜综合馆”更多的作用是在借助李娜的声威进行市场化经营。
如果说是为普及网球运动,服务大众健身娱乐,投资建造这种综合馆未尝不可,但是如果纯粹就是为了市场经营,为了给知名运动员搭建一个赚钱的“平台”,是不是这个项目就该由被命名个人及市场来投资?
李娜是职业运动员,打球就是她的一种职业,是为了谋生和赚钱,与普及网球运动没有多大关系。据报道,去年12月,武汉曾承办过一个“李娜和她的朋友们”网球表演,这背后的故事或许少有人知:李娜法网问鼎后,武汉市政府为她赶制了铜像,并希望她能来参加铜像的揭幕仪式,于是李娜就去向她的经纪公司IMG请示,IMG表示,可以参加铜像揭幕仪式,但希望武汉还能承办一项友谊赛,要价在千万元人民币以上。最终,超过千万元的出场费,由武汉市政府支付了大半,其他由当地企业赞助。这条消息,让人读起来很是感慨,政府出面为李娜赶制了铜像,并热情举办网球表演赛,而李娜似乎并不领情,反而张口喊出了千万元人民币的出场费,完全把自己当做了市场交易的“筹码”。
笔者认为,建“李娜综合馆”不是不可以,但是这种项目,政府还是尽可能别掺和为好,不妨交给市场来办。如果政府有这3.3亿元的富裕财政,倒不如给山区的中小学校多建些体育健身场所,让孩子们也体味体味体育运动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