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字体,保护文化的原创力

时间:2012-05-28 10:51   来源:中国网

  50岁的残疾农民崔显仁从2004年起在街头卖艺乞讨,他的手艺是写自创的粉笔字,渐渐地每个月也能有七八百块的收入。通过微博上网友拍的照片,2011年10月,方正字库的职员在青岛街头找到他,付给他5万元,请他写出1000个汉字。方正字库先把这1000个字做成电脑字型,再设计出另外5763个汉字——6763个汉字,即中国国家标准简体中文字符集(GB2312-80)收录的所有常用汉字。然后他们将向市场推出一款新的字型库,名叫“方正显仁简体”。(5月24日《南方周末》)

  过去,字体的版权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和保护。字体也能赚钱?人们颇有疑问。传统的书法艺术,用于欣赏,论幅交易,不存在大量复制的问题。数据化定型的字体,乃是为了较大面积的使用。一种可供电子输出的成熟字体分别拥有美术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的版权。

  2007年,有10年颜体功底的徐静蕾发布了个性化字体,由方正电子量身定做,被命名“方正静蕾简体”。当然,它不是免费的,售价每套10元。其字体骨骼清秀、遒劲有力,清冽而又优雅、从容。字库推出首日,下载量达数百个,并且引来猖獗盗版。徐静蕾由此获得多少收入,尽管未见公开报道,但它引发的轰动效应足以普及一个观念:字体是一件文化作品。

  徐静蕾个案反映出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在我国的整个字体行业普遍存在。在公众领域,大部分电脑软件都会免费预装多套字体。这容易造成一种印象:字体使用是免费的。其实,这些字体在软件销售前已经由软件开发商买了单,公众的使用才无须再次付费。目前的争议主要在商业使用领域,字体企业的维权诉讼也时赢时输。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对字库字体的保护还没有定论,尤其是对单个字体是否给予保护还存在一些分歧,而这,正是维权诉讼输赢的关键。

  目前,韩国字库行业年收入3000万美元;日本森泽公司字库年收入超过1亿元;美国蒙纳公司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而我国大部分字库厂商受制于盗版和各种侵权,还挣扎在生存线上。中国最大的字库企业方正字库,其业务只够80多人的开发队伍的基本生存。行业的规模实际上也影响到用户的福利,我国可用的汉字字库只有421种,而日本有2973种。

  各国对于字体的保护,有一些不同的手段。英国明确将字体作为艺术作品加以保护,德国、意大利给予字体知识产权保护,美国给予著作权保护。而中国还在摸索之中,建议从两个途径予以保护:在著作权法中明确字体设计属于美术作品;明确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如果没有严格、明晰的法律保证,字体行业一定程度上乃是免费向社会提供作品,这不利于行业的稳步发展,更不利于对文化产业原创力的保护。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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