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文物的宋代哥窑瓷器珍品7月4日在进行分析测试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损坏。为何事故发生将近一个月后对相关消息仍秘而不宣?故宫博物院在情况说明中有如下表述:事故调查组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调查工作,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同时着手准备相关材料,待事故原因全部调查清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8月1日《新京报》)
对于国家一级文物被毁事件迟迟不予上报,故宫宣称“是在自限一个月进行彻查”。而就在7月30晚,故宫方面还“毫不知情”地对此做出回应称,微博曝光是否属实,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了解,一旦情况查明,会尽快向社会公布。可见,故宫“潜水”的功夫极高,玩起“深藏不露”来,比其管理的文物毫不逊色。
然而,故宫“深藏不露”再高明,也怕知情人的曝光;其太级功夫玩得再出神入化,也忽悠不了事实真相。而事实真相却是,国家一级文物被毁事件,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试想,如果没有仁义之士在微博上曝光,想必故宫仍然处在“彻查”之中,就不是一个月这么“神速”了,也许需要几个月,也许需要多年;至于让其向社会公开彻查结果,恐怕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问题是,故宫关起门来做遥遥无期的“彻查”,合乎规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则规定:“如发生一级文物丢失或者损坏等情形,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由此可见,故宫存在隐瞒不报之嫌。
然而,媒体和民众不知情也就罢了,如今连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都“被蒙在鼓里”,这就是管理部门的悲哀了。看来,相关的管理部门也该反思一下了——此前,故宫对于文物被盗、文物保护单位成私人会所等反常事件,要么是轻描淡写,要么是欲盖弥彰;而相关管理部门也是冷漠围观,才造成故宫“事故”不断,才造成其在隐瞒“事故”真相上更加变本加厉。
勿庸置疑,每个单位及个人,都会有工作失误的时候,关键是要有承认失误的勇气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可见,故宫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布文物被毁事件,天塌不下来。相反,故宫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就令人难以容忍了。毕竟,故宫保管的文物,并非是其珍藏的私品,一不小心损毁了,关起门来“自认倒霉”就可以完结了。也就是说,故宫保管的文物,属于国家和人民;一件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代表作品,被人为地损毁了,理应及时向国家和人民报告,并给出一个满意的交代。否则,就是失职,就要进行问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