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吴淑珍涉及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由法警押解移送桃园龟山监狱服刑。台湾《新生报》5日刊载社论指出,陈水扁此次入监如未来不能获得特赦,至少要蹲十年以上苦牢;负责执行陈水扁刑期的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钱汉良说得好:“扁会入狱,是台湾最有效的法治教育。”
全文摘编如下:
“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是所有政治人物都知道的名言,可是当政治人物登上大位,很快就忘了这句话,这种现象就发生在陈水扁一家的身上。
陈水扁只有连任一次的机会,但是仍为扁家的贪渎付出代价;扁家将岛内敛财所得汇至海外,被国际防洗钱组织一再经由各种管道检举,方被揭露出来;而最早的洗钱情资竟被吃案,前台“调查局长”叶盛茂接获国际洗钱防制组织艾格蒙联盟通报扁家成员涉洗钱情资后,私下将情资泄漏给陈水扁,使其得以预做防范;此案最令人惊异之处在叶盛茂至今仍认为,向“总统”泄露他的家人洗钱被查觉情资,是理所当然的事。“总统”一手贪污一手掌控“国安”机制,为所欲为,更可看出绝对权力造成绝对腐化之可怕。
陈水扁这次因贪污入狱,权力、金钱对人性影响之巨,由此可见。
台湾堪称福地,在民主的进程中虽不乏操盘失控与擦枪走火事件,幸而都能顺利地继续往下走;陈水扁是政党轮替后第一位“总统”,政治指标人物却因物欲而入监,应是所有台湾民众永远不可磨灭的印记;痛定思痛,以此案做为“法治教育”代价不可谓不大,期待人人都能引以为戒,建构出清廉的执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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